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187号)要求,为统筹推进我市5G网络建设,加快5G网络布局、示范应用和创新发展,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措施
(一)网络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加快发展”的思路推进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在2019年试点建设5G试验网的基础上,2020年3月底前,完成5G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到2020年底,全市建设5G基站1900个,在市主城区和重点商业应用区域实现连续覆盖。在重要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等区域建成特色展示体验区。到2021年底,全市5G基站达到4500个,实现县主城区全覆盖,完成在交通枢纽、热门景点、大型场馆等区域网络覆盖。到2023年底,全市5G基站达到7000个,逐步覆盖重点乡镇驻地,在重要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物流园区等区域实现有商业应用需求区域全覆盖。
(二)融合应用。到2023年底,在工业制造、城市治理、民生服务、文化娱乐等领域广泛应用5G,形成30项以上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在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慧医疗、智慧教育、超高清视频等领域实现商业应用。
(三)产业培育。大力推广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招引国内外技术领先的5G应用开发企业落户我市,积极鼓励传统产业企业涉足5G产业。到2023年底,全市建成3-5个5G技术应用创新中心,形成20项以上5G应用成果,依托重点应用,打造5G应用创新、商业模式创新高地,带动产业规模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基础网络建设。
1.编制5G基站站址专项规划。统筹编制全市5G基站站址专项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地下管网规划和其他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发挥基础电信企业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的主导作用,有序推进市县城区及重点乡镇5G网络的布局建设,确保重点应用区域和场景实现网络连片优质覆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各项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落实,不再一一列出;责任单位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建立全市挂高资源信息库。梳理全市通信基站杆塔资源,把公共建筑物、居民小区、路灯杆、监控杆、电力杆等各种社会挂高资源及室内分布系统全部纳入信息库管理。制定资源管理、开放使用方案。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不影响设施运行安全的前提下,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所属公共设施及市政设施,应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开放,并提供建设场所和便利条件,不得收取基站租赁、资源占用等费用。对公共事业类灯杆,优先考虑用电安全、灯杆强度、灯容灯貌等因素,采用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方式进行建设部署。(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
3.加强重要建筑物内室分系统建设。聚焦城市核心区、重要功能区、学校、医院、公共服务机构等重点区域,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和物流基地及其他5G应用重点区域,加强重要建筑物内室分系统建设,加大室分系统建设规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二)加快5G行业应用。推动5G在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医疗、教育、文化娱乐等行业的智慧应用。提升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城市管理等智能化水平,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行业领先的5G应用样板。
4.大力推进工业互联网应用。大力发展基于5G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及整体解决方案,支持个性化定制、远程监控、远程运维、智能产品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在重点企业打造人、机、物全面互联的工厂物联网网络体系。推进5G与物联网、人工智能的融合应用,实现工业视觉检测、工业AR/VR、无线自动化控制、云化机器人、物流追踪等应用。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推广“5G+智能制造”新模式,到2023年实施80个智能制造应用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
5.实施超高清视频示范应用工程。发挥传媒集团媒体平台和内容资源优势,联合通信运营商,打造基于5G的融媒体平台,积极开展基于5G的超高清视频直播业务,在数字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等开设超高清节目频道,实现基于5G的超高清视频娱乐。发挥5G网络技术优势,推动高质量VR/AR内容处理走向云端,利用5G、VR全景等新技术,开发文体旅游产品,推进旅游精准营销和智能化管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大数据局、滨州传媒集团等)
6.推进智慧教育示范应用。选取试点学校、教育机构、培训场所,采用5G、VR/AR、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开展远程互动教学、虚拟现实沉浸式教学、人工智能教学评测和校园智能化管理等试点,实现特殊场景的模拟演习。推进中小学教学特种学科实践水平,提升知识传递和获取效率,提高学生认知和理解效果;建设“5G智慧校园”,形成更智能、更人性化的校园安全防控体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大数据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7.打造智慧社区示范试点。建设5G+智能抄表、智慧照明、智慧停车、访客管理、智慧能源、智慧家庭等应用场景,推动AI安防摄像头、人脸识别门禁系统等设施接入5G网络实现互联,为智慧社区、园区提供信息交互的基础保障,为市民创造更为丰富的5G智慧生活。开展基于5G的智慧安防试点示范,为用户提供实时精准的安全防控服务。构建5G网络环境下的移动警务系统,快速、实时、准确地反映现场状况,提升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等)
8.强化应急智慧化应用。充分利用5G技术,围绕城市安全监测、行业领域安全监测、地震地质灾害监测、应急救援现场实时动态监测等应用需求,实现感知对象全覆盖、感知终端全接入、感知手段全融合、感知服务全统一,综合分析风险因素,提高对风险因素的感知、预测、防范能力。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实现风险管控、隐患治理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等)
9.开展智慧医疗示范。开展5G网络环境下的智慧医疗试点,探索4K高清远程手术示教、远程影像阅片、全方位病人感知、远程会诊、实时医疗监控、移动急救等应用,推动可穿戴医疗装备、医用机器人、基于VR/AR技术的临床辅助、康复训练设备等新型医疗器械在临床上的应用,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医疗资源共享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等)
10.推进智慧政务应用。充分发挥5G高带宽、低时延、广覆盖和边缘计算等技术优势,探索“5G+智慧政务”新模式。推进5G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促进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服务,打造政务服务手机APP“一屏式”服务,实现政务公共服务和民生服务事项“指尖办”。推进5G与政务办公深度融合,打造数字化、移动化、协同化和集约化为一体的移动办公平台,实现政务办公“掌上办”。(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
11.打造智慧农业应用样板。围绕水产、畜牧、种植业等重点领域,建设以特色粮经、水产品、畜产品等特色产业为基础的5G智慧农业应用示范基地;借助5G网络技术,自动探测和记录区域内的微气候、墒情等环境信息,实现墒情自动预报、自动控制灌溉、无人机农药喷洒等功能。利用5G+物联网技术,实时监测水质、温度、含氧量等环境参数,实现水产品养殖的科学管控。加强对农业运输车辆的运行轨迹、音视频实时监管,实现移动监管APP检查结果及音视频实时传送;推进5G、农业大数据、人工智能、无人驾驶、农业机器人技术与装备在无人农场的融合应用,打造一批生态无人农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渔业局、市气象局、市大数据局等)
12.开展智慧园区应用示范试点。利用“5G+AI+GIS”技术,整合IBMS系统应用,开展“5G新型智慧产业园区”试点建设,实现新技术应用于产业园区“规划、招商、服务、品牌提升”四个方面,推进“运营信息化、数字智能化、服务平台化、社区移动化”的智慧园区新四化建设。利用5G网络和大数据技术打造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综合数据管理平台。在化工园区中开展“智安化工园区”试点建设,推进园区内企业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独栋厂房限人、二道门防人”工程和“智能化二道门”建设工程,提升智能化园区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化工专项行动办)
(三)加快推进5G产业发展。采取内育外引等方法,在设备制造、集成应用领域遴选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创新型企业进行梯次培育,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产业体系。
13.招引培育5G产业。积极招引5G产业链相关企业和团队,鼓励传统产业企业涉足5G产业,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孵化5G创新产品和项目,汇聚产业要素,形成独具特色、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5G产业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等)
14.大力发展5G应用软件。推动软件技术在5G领域延伸,增强核心及嵌入式工业软件供给能力,培育一批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5G应用软件,满足应用需求。(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等)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市加强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成立5G建设及应用推进工作专班,强化5G产业发展工作统筹协调。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加强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5G网络建设、产业发展和应用示范。各应用场景和资源共享牵头部门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建设内容和措施务实推进,3月底前由工作专班办公室汇总报市委、市政府后实施。基础电信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5G基站建设工作,加大建设力度,高质量完成5G基站规划建设各项任务。(责任单位:市5G建设及应用推进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政策扶持。大力支持开展5G技术创新、产业化、应用示范、创新载体建设等,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我市5G建设及应用场景推广。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加大对5G人才引进培养的政策支持力度,在科研经费、住房保障、医疗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三)落实要素保障。在土地使用、电力接引、能耗指标、市政设施等资源要素上给予重点保障。各县(市、区)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深化专项规划确定的5G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用地布局,将需要独立占地的5G基站和网络建设用地需求纳入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及时办理权证。要统筹开放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宇以及绿地、杆塔等相关公共资源,将符合条件的5G基站纳入电力市场交易。支持5G基站电力引入改造,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转供电单位收取的预购电价标准,不得高于工商业单一制电价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高峰时段电度电价。(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国网滨州供电公司等)
(四)优化发展环境。各县(市、区)要为5G网络项目审批与建设提供便利,加强对5G频谱资源使用的协调,对基于5G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审慎包容监管。加强5G基础设施保护,依法惩处违法行为。要严格查处违法违规提高基站电费单价、加收电损、额外费用、私接用电等行为,为5G网络建设提供最大便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国网滨州供电公司等)
(五)强化安全保障。按照“谁提供服务、谁保障安全”和“谁认证、谁负责”原则,对网络安全、信息安全负主体责任,依法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预警机制,建立组织严密、高效顺畅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强5G通信网络、重要信息系统及数据资源保护,重点采用自主可控的5G网络设备,构建多层次、多纵深的综合防御体系。(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滨州传媒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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