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有关部署,根据《山东省加快流程再造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20〕5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0〕67号)要求,确定在餐饮(饭店)、便利店(超市)、烘焙店(面包店)等20个行业试行推广“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多个许可证件,合并为一张载明相关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为做好工作落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精简高效原则。对试行行业所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按照能整则整、能简则简、能减则减的原则,实施业务流程再造,优化重构审批事项。
(二)协同联动原则。对跨层级、跨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实行跨层级、跨部门联动,实现“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
(三)依法实施原则。“行业综合许可证”不取消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不改变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法律效力和法律关系,因实施行政许可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法由做出相关事项审批决定的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四)规范统一原则。“一业一证”改革实行统一行业分类、事项名称、业务流程、操作规范、服务指南、勘查标准、应用系统、制证版式、赋码规则等。
二、工作任务
(一)整合审批要件,简并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次踏勘、统一出证。对所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标准化梳理,形成一张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申请告知单,一次告知申请人。按照共用信息共享应用、个性信息单独填报的原则,整合申报材料,将多套申请材料归集为一套申请材料。需现场核查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产业政策外,推行承诺制容缺受理,申报所需法定材料由核查人员现场确认并获取。优化实体窗口布局,设置“一业一证”窗口,实现“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按行业做好服务指引,实行全程帮办代办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中均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不再重复列出)
(二)完善“一业一证”信息支撑。加强与山东省“一业一证”行政审批平台对接,依托山东省“一业一证”行政审批平台,推行在线申请、在线受理、不见面审批。(牵头部门: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三)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强化互联互通,大力推进数据信息共享。凡是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原则上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原则上不再要求其他单位和申请人重复提交;凡是应由审批部门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信息,原则上由部门自行核实,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避免让群众和企业重复登记、重复提交材料。建立市、县联动机制和部门协作机制,对跨层级、跨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对需要现场探勘评审事项,统筹组织,市县联动,部门联合,实现多个事项一次踏勘评审、整改意见一次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审批时限依照全流程审批事项中用时最短事项的时限确定,限时办结。(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四)大力推进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广泛应用。按照山东省行业综合许可证版面内容规格标准要求,统一我市“行业综合许可证”样式,加载集成有效许可信息的二维码,实现行业经营许可信息一码覆盖。实施行业综合许可的同时,一并发放法定许可证,方便市场主体跨区域开展经营活动。各级各部门要互认行业综合许可的效力,市场主体只需在经营场所公示“行业综合许可证”,即视为符合各监管部门的亮证要求。对于被整合证照所涵盖的原有事项信息,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实现综合许可证广泛应用。(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三、实施步骤
(一)标准化梳理阶段。实行统一的行业综合许可证,版面内容包括行业类别、经营主体、经营场所、许可项目和发证机关。制定行业综合许可工作规范,对所涉及审批服务事项的审批条件进行标准化梳理,整合流程,压减时限,统一要求,成熟一个,公布一个,实施一个。
(二)稳步实施阶段。在餐饮(饭店)、便利店(超市)、烘焙店(面包店)等20个行业试行推广“一业一证”改革。8月底前,推出便利店、餐饮等不少于10个行业综合许可证;9-10月,逐步推广到其余行业。加强与山东省“一业一证”行政审批平台对接,实现“一业一证”网上办理。在审批平台未对接前,“一业一证”办理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
(三)总结推广阶段。总结“一业一证”推广经验。动态调整“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对市场主体增长较快、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有利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行业,及时纳入改革目录。对年办件量少的行业或依据国家“证照分离”改革取消许可的事项,不再实行“一业一证”。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一业一证”是我市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企业开办,深化“证照分离”和“一次办好”改革的深入探索和实践,是“一窗受理”“一链办理”改革的推进升级。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一业一证”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二)强化组织领导。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做好“一业一证”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管理等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一业一证”改革工作推进机制,夯实工作责任,落实各项保障。
(三)明确职责分工。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制定行业综合许可工作规范,指导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做好行业综合许可一窗受理、联合踏勘、集中制证、统一赋码、证书发放以及“行业综合许可证”后期变更、延续、注销等工作。市大数据局要强化信息数据和系统支撑。各相关联审职能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强化制度创新、流程再造,大力推行告知承诺,优化服务方式,配合做好“一业一证”改革的各项工作。各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充分认可“行业综合许可证”的效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改革的各项保障工作,确保顺利推进。
(四)加强社会宣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做好“一业一证”改革的政策解读和社会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工作中好做法和典型案例,加强改革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放大改革效应,提高“一业一证”改革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确保“一业一证”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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