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工作,切实提升全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托市政务服务平台、市电子证照系统,实现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达到全市电子证照数据在市电子证照库100%归集、集中管理和统一服务。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点、堵点问题,通过省市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加快推进电子证照试点应用,打造一批电子证照应用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便民服务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完成自建系统与市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市县两级证照制发部门使用自建业务系统制发实体证的,由证照制发部门按照《滨州市电子证照库接口对接说明书》于9月17日前完成相关接口开发和系统对接工作,实现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变更和注销功能;使用全市政务服务平台发证的,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与市电子证照系统的统一对接。
(二)加快推动电子证照制发工作。市县两级证照制发部门于9月17日前,按照《电子证照底图和样例报送说明》将实体证照空白底图和证照样例,以及《证照信息调研表》通过滨州市协同办公系统报送至“市大数据应用中心数据服务科”(前期已报送的证照目录除外),通过市电子证照系统统一制作证照模板。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市县两级证照制发部门要认真填写《山东省电子印章系统电子印章制作申请表》和《山东省电子印章系统印章电子印模采集表》,按程序申领本部门电子印章,依托市电子证照系统生成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证照。《滨州市电子证照库接口对接说明书》《电子证照底图和样例报送说明》《证照信息调研表》《山东省电子印章系统电子印章制作申请表》《山东省电子印章系统印章电子印模采集表》等文件由市大数据局负责整理后统一制发。
(三)完成历史证照数据的全面归集。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在前期证照清单梳理的基础上,参考《滨州市电子证照目录参考清单》(附件1),于9月21日前,将本县(市、区),本部门、单位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历史证照数据(数据存储在上级的除外),利用接口对接、库表对接、系统录入等方式,统一归集至市电子证照库,由市电子证照库统一向省电子证照库推送。凡采用库表对接数据归集方式的,证照更新数据应于证照生成1小时内归集至市电子证照库,有关对接数据库配置工作请联系电子证照系统技术人员。因机构改革,涉及证照颁发职能划转的,由现证照制发部门完成与市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原证照制发部门于9月21日前按照市电子证照系统要求将历史数据整理成表格后报送至“市大数据应用中心数据服务科”。请各部门、单位确认一名证照数据归集工作联系人(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并于9月15日前报送至“市大数据应用中心数据服务科”。
(四)加快推进电子证照试点应用工作。根据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按照《滨州市电子证照应用试点任务分工表》(附件2),各任务牵头单位要通过市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申请调用电子证照服务接口,尽快完成有关业务系统改造,实现电子证照线上共享、线下亮证和社会化便利应用。
1.推动线上共享应用。利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在不动产登记、公积金办理、教育入学、医保结算等方面,推动电子证照与办事材料关联应用。支持申请人在办理业务时,自动关联电子证照,开展相关资质核验,减少申请人提交材料。
2.推动线下亮证服务。围绕政务服务、行政执法等线下应用场景,推进企业和群众通过“爱山东”APP等渠道开展亮证。在实体窗口办事时,推动用出示授权码等方式替代出示实体证照,逐步替代纸质复印件。选择具备条件的现场执法场景,通过“爱山东”APP等渠道出示相关电子证照,表明身份或资质,替代纸质证照核验。
3.推动社会化场景应用。聚焦电子证照社会便利化应用,推进身份资质核验、社会化认证、企业招投标等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社会便利化应用场景,引导企业、群众使用电子证照替代实体证照。
4.全面推进“电子两证”应用。全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企业)和身份证电子信息(个人)”(简称“电子两证”)工作,实现“电子两证”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逐步推进“电子两证”向社会化应用领域延伸。
三、有关要求
(一)建立协同机制。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工作是今年省对市数字政府考核的重要内容,也是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和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评估的重要指标,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协调配合,各牵头部门负责推动本领域试点工作,制定工作落实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加强“爱山东”APP的推广应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组成联合督导组,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对工作进度进行督导,对推进进度慢、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严格追究责任,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
(二)强化安全保障。遵循“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各级证照签发单位要保证证照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可用性。市大数据局要切实强化技术保障,做好电子证照生成、存储及应用的全流程监管,确保电子证照应用安全可控。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依托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市电子证照系统、市大数据管理服务平台,积极开展批文、证明、鉴定报告、申请书、承诺函等凭证性文件的电子化应用,不断提升电子证照应用水平。对于电子证照应用取得的典型案例,要加强总结和提炼,并通过各种媒体做好宣传推广,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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