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涉企优惠政策落实中存在的不完善、不透明、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确定在全市开展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落实惠企政策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通过政府采购形式向律师事务所购买法律服务,由律师事务所向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政策落实、意见建议反映等服务,督促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落实各项惠企政策,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法律服务的内容
(一)政策咨询服务。宣传、解读各级各部门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听取企业对有关政策法规的意见建议,接受企业政策法规咨询,解答惠企政策落实中的问题。
(二)政策落实服务。对企业需要律师协助落实有关惠企政策的,有关律师事务所应及时安排律师,协助企业办理相关政策落实手续等。对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有关律师事务所应及时报市司法局。
(三)意见建议反映。对企业就有关政策提出的意见建议,有关律师事务所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反映,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向有关律师事务所和企业反馈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四)监督行政执法。对企业反映的不履行执法职责、乱执法等问题,有关律师事务所应及时报告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应依法处理,并将办理情况反馈相关律师事务所和企业。
三、法律服务的形式
(一)建立律师轮流值班制度。有关律师事务所应组建不少于8人的法律服务团队,并安排1名执业律师按时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接受企业电话咨询。值班律师应认真负责地解答企业提出的各种政策问题、意见建议等,并如实记录到《滨州市惠企政策落实值班记录表》(附件1)。
(二)建立惠企政策法规辅导制度。有关律师事务所应根据工作需要、企业需求或市司法局安排,及时开展惠企政策法规辅导工作,宣传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惠企政策落实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服务情况应如实记录到《滨州市惠企政策辅导(法治体检)登记表》(附件2)。
(三)建立惠企政策落实帮办代办制度。对企业需要律师协助办理或委托律师办理相关惠企政策落实手续的,相关律师事务所应及时安排律师,帮助企业到政务服务机构或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应及时反馈有关企业,并记录到《滨州市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登记表》(附件3)。
(四)建立惠企政策落实意见单制度。有关律师事务所应如实记录企业对有关政策法规的意见建议,并以《滨州市惠企政策落实意见单》(附件4)形式报市司法局。
(五)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意见单制度。有关律师事务所应如实记录企业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并以《滨州市涉企行政执法意见单》(附件5)形式报市司法局。
四、组织实施
(一)选聘服务机构。市司法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招标条件包括:政治条件、人员结构、执业能力、执业经历、从业声誉等。通过自愿申报、专家评定等程序,选择3家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
(二)加强业务培训。市司法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负责对有关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团队进行业务培训,提升法律服务团队惠企政策咨询服务水平和协调落实相关政策的能力,确保惠企政策落实工作依法依规高效开展。
(三)开展法律服务。市司法局负责在市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援助热线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线和窗口,值班律师负责接听、解答企业来电咨询,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根据企业委托,协助办理有关政策落实手续等。有关律师事务所应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惠企政策法规辅导、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
(四)加强监督管理。市司法局负责对各律师事务所开展惠企政策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情况通报、问题整改、考核激励等工作,提高惠企政策落实工作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召集人,市直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负责及时协调解决惠企政策落实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有关律师事务所可根据工作需要参加联席会议。
(二)制定配套办法。市司法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律师事务所遴选办法、服务规程、考核奖励办法等配套制度,提高惠企政策落实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保障工作经费。落实惠企政策法律服务工作相关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保障。经费主要由管理费用、基本服务费、绩效奖励等三部分组成,确保专款专用,保障惠企政策落实工作需要。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律师事务所要全面准确地宣传有关惠企政策,合理引导企业预期。加强对惠企政策落实中有关法律服务内容、形式、效果的宣传,促进惠企政策落实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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