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71号)精神,深度挖掘我市体育健身休闲资源,加快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有利契机,深化健身休闲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打造运动休闲城市。到2025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格局,消费需求愈加旺盛,产业环境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日趋合理,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丰富,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同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更为紧密,全市健身休闲产业总规模达到100亿元。
二、工作任务
(一)全民参与健身工程
1、普及日常健身。重点发展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游泳、健步走、健步跑、广场舞、骑行、轮滑、钓鱼、体育舞蹈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运动项目。保障大众基本健身休闲需求,促进健身休闲多元化发展。
2、发展特色运动项目。推动空竹、秧歌、打花膀、三皇炮锤、形意拳、梅花拳、戳脚等传统特色体育项目发展,加强体育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推动发展铁人三项、击剑、电子竞技、航空运动等时尚运动项目,培育相关专业培训市场。丰富假日体育活动,办好各类人群体育活动与培训,推动举办各级各类体育项目的业余联赛。
(二)户外运动培育工程
发展户外运动。按照《河北省冬季运动发展规划(2015-2022年)》要求,研究制定系列专项运动发展规划,支持一批具有消费带动作用的户外健身休闲项目发展,扩展体育消费新亮点。
冰雪运动。充分利用2022年冬奥会的有利契机,以滑雪、滑冰为重点,积极落实项目支持,全面提升冰雪运动普及程度。鼓励现有户外滑雪场进行提升改造,鼓励各县市区依托当地资源建设气膜结构和装配式冰雪场馆;在公园、校园、广场、社区等场所建设可拆卸冰雪场地、仿真冰雪场地设施等。打造我市冰雪活动品牌,广泛开展特色冰雪健身项目,形成以冰雪旅游节、冰雪文化节、冰雪嘉年华、欢乐冰雪季等为主题的群众冬季项目活动体系。引导培育冰雪运动商业表演项目。
户外运动。加强户外运动场地设施的科学规划与布局,建立立体、多元的户外运动场地设施体系,引导企业投资开发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地等设施,推动户外运动场地设施体系建设。加强户外运动指导员队伍建设,完善户外运动安全应急救援体系。鼓励桃城区、冀州区、滨湖新区建设健身步道、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等户外运动基础设施。鼓励旅游景区、郊野公园广场合理规划建设户外运动设施。继续壮大衡水湖国际马拉松赛事品牌,积极谋划铁人三项、龙舟赛、环湖自行车赛等高端户外赛事品牌。
水上运动。围绕衡水湖周边水域资源,开发皮划艇、赛艇等水上健身休闲项目,培育水上运动示范项目,深入开发衡水湖东侧盐河故道水上运动资源,完善水上运动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水上运动赛事体系。加强水上运动培训服务,引导水上运动消费,吸引京津冀高端消费人群开展水上运动体验。
汽摩、航空运动。充分利用自然人文特色资源,开展家庭露营、主题自驾、青少年户外营地等活动。推动汽车露营地建设,培养群众对汽车运动的兴趣,培育新消费模式和产业链。支持泰华伟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无人机的研发、生产、培训等。支持发展热气球、动力伞、滑翔伞、水上飞机观光、航空模型等低空飞行运动,逐步构建以大众消费为核心的航空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
(三)健身休闲设施建设工程
1、完善健身休闲基础设施网络。建立场地设施台账,制定场地设施建设规划。精准对接百姓需求,统筹规划健身休闲项目、场地设施空间布局,建设市、县、乡、村四级健身休闲基础设施网络。鼓励利用城市和乡村闲置地,因地制宜建设健身设施。
2、盘活用好现有体育场馆资源。完善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标准和办法。推进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学生和公众有序开放。
3、加强特色健身休闲设施建设。鼓励体育场馆进一步健全完善运动健身、体育培训、竞赛表演、运动指导、健康管理等服务。规划建设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体系,鼓励城市公园和郊野公园打造健身步道系统,继续完善衡水湖、滏阳河等景观带沿线等区域自行车、步行道路网。引导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特色小镇等建设特色健身休闲设施。
(四)体育市场培育工程
1、支持休闲企业发展。加大健身休闲龙头企业扶持力度,鼓励具有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健身休闲骨干企业做大做强。通过政府购买、信贷支持、加强服务等多种形式,扶持“专、精、特、新”的中小体育企业、俱乐部发展。鼓励各健身休闲企业“走出去”,加强与京津冀健身休闲企业交流互动,提升自身盈利水平。
2、鼓励创业创新。鼓励民营资本、境外资本以多种方式投资我市体育健身休闲产业。大力支持企业科技研发,将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评选范围。鼓励退役运动员创业创新,投身健身休闲产业。
3、壮大体育社会组织。依法依规放宽城乡社区类体育健身休闲社会组织准入门槛,支持发展一批体育类社会组织、基金会、俱乐部,加强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支持创建职业体育俱乐部,大力发展各种类型的运动健身团体。加快体育产业、行业协会建设,培育多层次、多形式的体育协会。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主动承接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
(五)产业结构优化工程
1、改善产业结构。优化健身休闲服务业、器材装备制造业及相关产业结构,着力提升服务业比重。利用2022年冬奥会举办主动承接京津和国内外先进地区产业转移,引进高端体育装备、智慧体育装备、康体休闲体育装备项目等。鼓励国内外知名体育品牌公司落户衡水或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化工、地产、汽车、网络、科技等领域延伸产业链条,发展高端体育装备产品,依托养元、汇源等优势企业,开发生产运动功能性饮料、营养保健食品等。积极打造健身服务精品工程,努力培育优秀健身休闲俱乐部、场所和品牌。
2、打造地区特色。积极融入河北省“一环四带”健身休闲区域建设,增进与京津健身休闲市场衔接,促进资本、人才、技术、项目加快集聚,重点培育水上运动休闲、冰雪运动休闲、武术健身休闲、空中运动休闲等健康休闲业态,引领全市健身休闲产业发展。
充分利用丰富的自然、人文资源,发展各具特色的健身休闲产业,打造“一核引领四轮驱动多点支撑” 的健身休闲产业结构体系。一核即以衡水湖为核心,打造水、陆、空综合健身休闲产业体系。结合园博园、特色小镇、万亩森林公园等积极打造衡水湖健身休闲产业示范基地。四轮即桃城区、冀州区、高新区、滨湖新区,发挥城区产业基础好、场馆多、群众消费能力强优势,大力发展“体验培训+健身休闲”产业聚集区,同时积极引进电子竞技、击剑等时尚休闲运动项目。多点即推动“一县一品”工程,结合各县市区自身条件,发展各具特色的健身休闲项目,如深州“形意拳 交流+健身休闲” 产业聚集区,武强“音乐文化+健身休闲” 产业聚集区,阜城、饶阳“现代农业+健身休闲” 产业聚集区,枣强、景县“董子文化+健身休闲” 产业聚集区,安平“汉王文化+健身休闲”产业聚集区,武邑、故城“乡土游乐+康体养生” 产业聚集区,促进健身休闲产业发展。
(六)产业融合发展工程
1、促进产业互动融合。大力开发我市体育休闲旅游资源,统筹布局体育旅游项目,打造一批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景区和赛事活动。引导有条件的旅游景区拓展体育旅游项目,鼓励市内旅行社结合健身休闲项目和体育赛事活动设计开发旅游产品和路线。加强对群众健身运动的科学指导,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推广科学健身技能,发挥体育锻炼在预防疾病、健康理疗、改变人的亚健康状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开办群众身边的康体、康复、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机构。促进健身休闲与文化、养老、教育、交通运输等产业融合发展。
2、推动“互联网+健身休闲”。鼓励开发以大数据、智能化、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技术为支撑的健身休闲服务,延伸体育服务产品链条,推动传统健身休闲企业由销售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变。推动互联网传媒与体育融合发展,鼓励体育类电子商务平台发挥技术、信息、资金优势,为体育消费提供优质服务。
(七)健身休闲消费环境改善工程
1、深挖消费潜力。申办承办国内外高水平赛事,丰富节假日体育赛事供给。围绕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组织开展多种日常健身休闲活动,并利用节假日、全民健身日等组织大型健身活动,拓展消费途径。推动体育部门、体育社会组织、专业体育培训机构等与各类学校合作,培养发展青少年体育爱好和运动技能。
2、完善消费政策。推进健身休闲消费便利化,积极推进便捷支付方式在体育消费领域的应用。鼓励引导保险公司根据健身休闲运动特点和不同年龄段人群身体状况,开发健身休闲场地责任保险、运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推动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相关责任保险发展。
3、引导消费理念。鼓励制作和播出健身休闲类节目。鼓励发展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应用程序(APP)等体育传媒新业态,促进消费者利用各类社交互动平台互动交流,提升消费体验。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科学健身知识。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投入机制
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健身休闲产业发展投资基金。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以及各类投资机构投资我市体育产业领域。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健身休闲企业上市,支持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债券、集合票据、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筹措资金。鼓励保险企业推出适应休闲健身、竞赛表演、户外运动、体育旅游等不同需求的多样化保险产品。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体制机制。
(二)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
以京津冀体育协同发展为契机,突破体育行业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促进体育领域资源全面开放,推动体育资源市场化运作。全面清理不利于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的有关规定,对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以优化体育市场环境为目标,大力推进体育产业标准化建设,加强体育企业、体育组织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各类主体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秩序。
(三)优化规划和土地利用政策
引导健身休闲产业项目科学选址、科学用地,合理控制用地规模,及时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使用荒地建设的健身休闲项目,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布局的重大健身休闲项目,可按照单独选址项目安排用地。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健身休闲项目建设用地。
(四)加强人才保障
支持体育培训机构、体育企业建立体育产、学、研、训基地,培训复合型体育人才,开展各类健身休闲项目策划、运营管理、技能操作等应用型专业人才培养。鼓励衡水学院设立体育产业相关专业。鼓励金融、科技、法律、财税等领域优秀人才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完善体育产业人才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完善体育人才培养开发、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支持专业教练员投身健身休闲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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