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发展,进一步加强我市与国内外高校院所科技合作,构建开放式政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提高科技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市场导向、政府引领、开放创新、共享共赢”原则,创建开放式政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通过深化政产学研合作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建设一批高质量、高效益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助力德阳“世界智造之都”建设。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建设10个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转化100项重大科技成果;全市技术合同交易额累计达到30亿元。通过开放式政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的构建,进一步打通科技成果转化主通道,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2000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政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承载平台。
筹建德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打造一个集交流合作、技术研发、中试熟化、军民融合及生活配套服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具有示范性、标志性、较大规模的综合性产学研合作承载平台。由市建投集团出资,重点建设3个总面积1.2万平方米的标准化中试车间,建设1座总面积约3万平方米的孵化大楼,建设1栋功能完善的专家公寓。同时,引进国内知名的专业化孵化载体运营管理团队,打造一个特色鲜明的创意吧或众创空间,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提升德阳对各类专家、技术人才的吸引力。
(二)建立一批政产学研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深化我市的政产学研合作模式,巩固与中科院系统、四川大学等高校院所的合作基础,进一步总结合作经验,拓展合作空间,加快推动高校院所与德阳产业双向融合,实施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共建一批市(企)校(院所)合作平台或产业园区。力争在军民融合、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精细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上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重庆大学、北京化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解放军重庆通讯学院、中国科学院物联网研究发展中心、成飞集团、西门子公司等新建一批政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三)设立开放式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
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在兼顾现有合作平台运行模式和充分保障其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采取市、县(市、区)共建共筹方式,筹集开放式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县(市、区)共建共筹部分原则上用于当地。以1500万市级科技合作专项资金、300万元合作平台运行经费为基础,设立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德阳市级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根据平台建设和项目组织情况,专项资金不足时,可适当追加市级财政预算。
设立德阳市政产学研协同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资金的决策和审批,制定开放式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主要支持、引导高校院所与德阳企事业单位开展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共建联合实验室、公共技术中心等,加快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在德阳的二次开发、中试熟化和产业化。
专项资金统一申报、受理、评审、立项,可根据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分为两批次立项安排,第一批次未安排完的资金,转入第二批次统筹使用。鉴于四川大学等院校与我市在科技合作方面已有成熟经验且取得了显著成效,可给予适当倾斜,优先支持。合作平台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各平台日常办公、会议调研费、聘用人员工资、差旅交通补助费等,每个平台每年安排经费不低于50万元,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统筹使用。
(四)加大各类基金对政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支持力度。
围绕创新链完善金融链,加快探索金融链与创新链、成果转化链、政策链的对接融合,培育和运营高价值科技成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撑产业升级发展。通过“资本+创新链条”模式,建立和运用好天使创投资金,运营好阳光天使投资基金、四川省双创基金子基金、德阳东旭石墨烯产业发展基金,筹建四川省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德阳子基金,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策划筹建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德阳子基金,为德阳创新型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机制。
鼓励引导企业充分利用高校院所科技资源,建设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研发机构,优先支持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参与开放式政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并承担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强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再创新,使企业成为产学研合作的主体。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应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受益主体。
(二)吸纳科技创新资源,打通成果转化通道。
努力构建和完善高校院所、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的政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体系,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重点推进“德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市校(院所)合作平台作用,围绕产业发展和企业技术需求,不断创新和深化政产学研合作模式,立足产业实际,创建合作平台,探索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模式的协同创新体系。
(三)加速科技成果与德阳产业的转化融合。
加强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的协调、组织和管理,以建立健全促进科技成果创造和转移转化的工作机制为重点,创新服务措施,开展供需双方的精准对接。统筹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供给和我市企业重大技术需求,组织开展共性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合作对接,推动双向融合提升成果转化率,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四)加快引进培育一批产学研合作的创新团队。
落实《关于加快全面创新(国际)领军人才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和《德阳市引进全面创新教育领军人才办法(试行)》《德阳市引进全面创新医疗卫生领军人才办法(试行)》《德阳市引进全面创新科技领军人才办法(试行)》(简称“德阳市国际领军人才‘1+3’政策”),选拔一批优秀人才,进一步充实到我市的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体系中,更好地组织和集聚各方智力、技术资源为德阳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重点对学术造诣高、社会认可度高和我市产业最需要的全职引进、柔性引进、本地遴选和后备领军人才进行引进、培养,为企业引进培养一批技术创新人才,培育我市企业的内生创造力。
(五)建立各类科技资源的聚集共享及对接机制。
不断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强自身基础条件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创新绩效评价与奖励、项目立项评价与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营造具有特色的创新文化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鼓励开展跨行业、跨区域、跨高校院所的科技合作与交流,通过设立开放合作课题、建立技术研发平台、合作承担科技项目、开展科技人才交流、制定行业标准、科研设施设备开放共享等,充分借势省内外各方优势科技资源,服务于德阳产业全面创新和转型升级发展。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建立德阳市政产学研协同创新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推进德阳市政产学研协同创新工作,对全市的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行指导,整合各类资源统筹推进全市的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并定期对全市产学研合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审议我市产学研合作的重点工作、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等。由市科知局牵头负责全市的产学研合作及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工作,负责推进我市与各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工作,拓展我市与高校院所的合作渠道和层次,协调各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推进及实施。
(二)加大经费支持。
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财政、高校院所、企业等联动投入机制,加大对政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引导性支持。积极搭建风险资本与高新技术产业对接平台。充分发挥“德阳创客”品牌作用,开展高新技术产业与风险资本对接推进会,促进重大科技成果与风险资本对接。创造条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推进高新技术企业上市。
(三)强化考核激励。
将市校(院所)科技合作纳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全面创新改革的目标考核,任务分解、奖惩兑现。每年遴选一批产学研合作创新的优秀高校、试点示范企业,召开政产学研协同创新现场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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