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园林种植土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质量要求、采样与分析以及质量验收。 本规范适用于指导山东省辖区内园林种植土质量的评定与检验。 本规范也适用于作为对园林植物设计、工程施工种植土分项的检查、核验及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 17136-1997 土壤质量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7-1997 土壤质量 总铬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8-1997 土壤质量 铜、锌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9-1997 土壤质量 镍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0-1997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KI-MIBK萃取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1997 土壤质量 铅、镉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22105.2-2008 土壤质量 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 CJ/T340-2011 绿化种植土壤 CTT/T90-2002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LY/T 1229-1999 森林土壤水解性氮的测定 LY/T 1233-1999 土壤有效磷测定方法 LY/T 1236-1999 森林土壤速效钾的测定 LY/T 1237-1999 森林土壤有机质的测定及碳氮比的计算 LY/T 1239-1999 森林土壤pH测定 LY/T 1251-1999 森林土壤水溶性盐分分析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园林种植土 指理化性能好,结构疏松、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2 一般园林种植土 指用于园林绿地种植花卉、草坪、地被、灌木、乔木等植物的绿化用自然土壤或人工配置土壤。 3.3 保护地种植土 指玻璃温室和塑料薄膜覆盖的土壤,不受雨水淋溶易积聚盐分。 3.4 土壤溶液酸碱度 指土壤溶液的酸碱程度,用氢离子浓度的负对数表示,即pH值=-log「H+」。 3.5 土壤有机质 指土壤中动物、植物残体、微生物体及其分解和合成的有机物质,单位为g/kg。 3.6 土壤含盐量 指一定水土比例和在一定时间内浸提出来的土壤中所含的水溶性盐分,单位为g/kg。 3.7 有效氮 指氨态氮、硝态氮和易水解的有机氮的总和,单位为mg/kg。 3.8 有效磷 指土壤中以磷酸一钙和磷酸二钙形态存在的磷,单位为mg/kg。 3.9 速效钾 指土壤中水溶性钾和交换性钾的总和,单位为mg/kg。 3.10 土壤容重 指单位体积烘干土的质量,单位为g/cm3。 3.11 土壤质地 指土壤中不同粗细的土粒(粘粒、粉沙粒、沙粒)组成比例的综合度量。 3.12 石砾含量 指土壤中砾径3mm~20mm石块的含量。单位为%(w/W)。 3.13 返工 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3.14 检验批 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用于检验的检验体。 3.15 见证取样检测 在施工现场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见证人员现场见证监督下,由施工单位取样人员现场取样,并一同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的过程。 4 分类 本标准按设计要求和利用状况将园林种植土分为一般园林种植土、草坪土、花坛土、树坛土、容器种植土、保护地种植土和屋顶种植土等七种类型。 5 质量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种植土质量应适合植物的生长,土壤环境应符合植物的生态习性;不适宜绿化的土质应采取改良土壤的技术措施。园林植物及适生土壤环境的选择可参考本标准的附录B(资料性附录)。 5.1.2 种植土应具有满足园林植物生长所需要水、肥、气、热的能力。污泥、淤泥等不应直接作为园林种植土使用,不得有建筑垃圾、有害或含有害成分或有异味的土壤混入。 5.1.3 盐碱地应采取治碱排盐措施进行土壤改良。含盐量超标的土壤改良后应达到园林植物正常生长的要求,即含盐量小于1.5g/kg。 5.1.4 重粘土、砂土等应根据植物生长习性采取土壤改良措施。方法是通过增施有机肥或添加土壤改良剂(例如过粘加粗沙,过砂加泥炭、醋渣、聚丙烯酸类等)改善土壤结构,增加土壤有机质,调节土壤三相比。 5.1.5 栽植喜酸性植物的土壤,pH值应控制在5.0~6.5,无石灰反应。降低土壤酸度,使用生石灰、草木灰等;降低土壤碱度,添加酸性介质,醋酸、酒糟、泥炭、绿矾(FeSO4)、增施有机肥等。 5.1.6 种植土应进行土壤检测,并取得符合要求的理化性状检测报告方可使用。 5.2 理化性状要求 5.2.1 一般园林种植土 5.2.1.1 应疏松肥沃、排水性良好。 5.2.1.2 主要理化性状应相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一般园林种植土理化性状要求 项目
类别 pH值 有机质, g/Kg 含盐量, g/Kg 质地 养分指标,mg/Kg 容重,g/cm3 石砾 有效N 速效P 速效K 粒径,cm 含量,%(w/W) 一般园林 种植土 6.0~7.5 ≥10 ≤1.2 壤土 ≥60 ≥8 ≥75 ≤1.3 ≤2.0 <10.0 5.2.2 草坪土 5.2.2.1 在种植翻耕前应采取化学除草措施。若土壤质量未达标,则应按本标准5.1中的要求进行改良,必要时应采取土壤消毒,以杀灭病原菌和害虫。 5.2.2.2 理化性状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草坪土理化性状要求 项目
类别 pH值 有机质, g/Kg 含盐量 g/Kg 质地 养分指标,mg/Kg 容重, g/cm3 种植土 厚度,cm 石砾 有效N 速效P 速效K 粒径,cm 含量,% (w/W) 一般草坪 6.5~7.5 ≥15 ≤1.2 轻壤土 ≥80 ≥10 ≥100 ≤1.3 ≥30 ≤1.0 <10.0 运动型草坪 6.5~7.5 ≥20 ≤1.0 轻壤土 ≥90 ≥15 ≥120 ≤1.3 ≥30 ≤1.0 <5.0 5.2.3 花坛土(花境土) 5.2.3.1 应经过杀虫、灭菌处理,深翻土层、清除杂物。 5.2.3.2 种植土应当根据植物花卉习性调整土壤结构,并调整酸碱度,pH值控制在6.0~7.5,酸性花卉调整酸度,pH值控制在5.5~7.0。 5.2.3.3 理化性状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花坛土理化性状要求 项目
类别 pH值 有机质, g/Kg 含盐量, g/Kg 质地 养分指标,mg/Kg 容重,g/cm3 种植土 厚度,cm 石砾含量,% (w/W) 有效N 速效P 速效K 一级花坛 6.0~7.0 ≥25 ≤0.8 壤土 ≥100 ≥25 ≥140 ≤1.00 ≥30 ≤5.0 二级花坛 6.6~7.5 ≥20 ≤1.0 壤土 ≥90 ≥15 ≥120 ≤1.20 ≥30 ≤5 一级花境 6.5~7.5 ≥20 ≤0.8 壤土 ≥100 ≥25 ≥140 ≤1.25 ≥50 ≤5 二级花境 7.1~7.5 ≥15 ≤1.0 壤土 ≥90 ≥15 ≥120 ≤1.30 ≥50 ≤5 5.2.4 树坛土 5.2.4.1 应疏松肥沃、排水性良好。 5.2.4.2 树坛土理化性状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树坛土理化性状要求 项目
类别 pH值 有机质, g/Kg 含盐量, g/Kg 质地 养分指标,mg/Kg 容重, g/cm3 种植土 厚度,cm 石砾 有效N 速效P 速效K 粒径,cm 含量,% (w/W) 浅根乔木 6.0~7.8 ≥10 ≤1.0 轻壤土 ≥60 ≥8 ≥66 ≤1.30 ≥90 ≤2.0 ≤10.0 深根乔木 6.0~7.8 ≥10 ≤1.0 轻壤土 ≥60 ≥8 ≥66 ≤1.30 ≥120 ≤2.0 ≤10.0 小灌木 6.0~7.5 ≥15 ≤1.0 轻壤土 ≥60 ≥8 ≥66 ≤1.25 ≥45 ≤1.0 ≤5.0 大灌木 6.0~7.5 ≥15 ≤1.0 轻壤土 ≥60 ≥8 ≥66 ≤1.25 ≥60 ≤1.0 ≤5.0 行道树 6.5~7.5 ≥15 ≤1.0 轻壤土 ≥90 ≥15 ≥120 ≥1.30 ≥100 ≤2.0 ≤5.0 5.2.5 容器种植土 容器种植土理化性状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容器种植土理化性状要求 项目
类别 pH值 有机质 g/Kg 含盐量 g/Kg 质地 养分指标,mg/Kg 容重 g/cm3 石砾 有效N 速效P 速效K 粒径cm 含量,% (w/W) 通用 6.5~7.5 ≥30 ≤0.8 壤土 100~120 20~35 140~160 ≤1.00 ≤1.0 ≤2.0 喜酸性 5.0~7.5 ≥30 ≤0.8 壤土 90~100 15~20 120~140 ≤1.00 ≤1.0 ≤2.0 5.2.6 保护地种植土 保护地种植土理化性状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保护地种植土理化性状要求 项目
类别 pH值 有机质 g/Kg 含盐量 g/Kg 质地 养分指标,mg/Kg 容重 g/cm3 种植土 厚度,cm 石砾 有效N 速效P 速效K 粒径 含量,% (w/W) 通用 6.5~7.5 ≥20 ≤1.0 壤土 ≥100 ≥20 ≥140 ≤1.20 ≥30 ≤1.0 ≤5.0 5.2.7 屋顶绿化种植土 应采用轻质、含水率高的栽培基质,基质的厚度必须依据屋顶的荷载力和种植植物的种类而变化。屋顶绿化种植土的理化性状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屋顶绿化种植土理化性状要求 项目 类别 pH值 有机质 g/Kg 含盐量 g/Kg 质地 养分指标,mg/Kg 容重 g/cm3 种植土厚度 cm 石砾 有效N 速效P 速效K 粒径 cm 含量,%(w/W) 通用 6.5~7.5 ≥20 ≤1.0 轻壤土 轻介质 ≥90 ≥15 ≥120 ≤1.00 ≥60 ≤1.0 5.0 6 安全要求 6.1 风景林地、水源涵养林等属于自然保育的绿(林)地,其种植土重金属含量应控制在表8中I级范围内。 6.2 公园、学校、居住区等与人接触较密切的绿(林)地,其种植土重金属含量应控制在表8中II级范围内。 6.3 道路绿地、工厂附属绿地等有潜在污染源的绿(林)地或防护林等与人接触较少的绿(林)地,其种植土重金属含量应控制在表8中III级范围内。 6.4 废弃矿地、污染土壤修复等重金属潜在污染严重或曾经受污染绿(林)地,其种植土重金属含量应控制在表8中IV级范围内。 表8 土壤重金属含量指标 (mg/kg) 序号 控制项目 I级 II级 III级 IV级 pH<6.5 pH >6.5 pH <6.5 pH >6.5 pH <6.5 pH >6.5 1 总镉 ≤ 0.30 0.40 0.60 0.80 1.0 1.0 1.2 2 总汞 ≤ 0.30 0.40 1.0 1.2 1.5 1.6 1.8 3 总铅 ≤ 85 200 300 350 450 500 530 4 总铬 ≤ 100 150 200 200 250 300 380 5 总砷 ≤ 30 35 30 40 35 55 45 6 总镍 ≤ 40 50 80 100 150 200 220 7 总锌 ≤ 150 250 300 400 450 500 650 8 总铜 ≤ 40 150 200 300 350 400 500 7 土壤改良 7.1 改良土壤所采用的有机肥料应经过发酵腐熟。土壤改良材料所含有机成分应经过充分发酵。 7.2 土壤改良材料中对植物生长和人工操作有害的物质不得超标。 7.3 土壤改良材料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明和检测资料。 7.4 土壤改良材料应干燥,且包装应牢固。 7.5 土壤改良材料的产品质量应符合表9的规定,根据不同要求,可与土壤混合或直接使用。 表9 不同产品的质量要求 项目 土壤改良材料 基质 颜色 棕色到褐色 棕色到褐色 气味 无难闻的气味 无难闻的气味 粒径(mm) 80%<13 <13 EC值(mS/cm) <4(播种、小苗或对盐分敏感的植物EC值 应<1.2 mS/cm) <2.5(播种、小苗或对盐分敏感的植物EC值 应<1.2 mS/cm,宜为0.6~0.8 mS/cm) 杂物(%) <5 <5 PH值 可根据具体应用的地点要求进行调整 5.0~7.8 含水量(%) <40 <40 发芽指数(%) >80 >80 8 采样与分析 8.1 土壤的检测应由具备土壤质量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土壤检验应由符合资质资格管理要求的专业试验室进行。 8.2 样品的制备按LY/T 1210-1999中规定的方法。 8.3 采样方法 8.3.1 样点选择 应根据规划和栽植土的面积,选择代表性的样点。 8.3.2 采样方法 应采用“S”形方法采样。将所采土样进行多点混合,然后用四分法,对角线分取,每个混合土样宜为1kg。 8.3.3 采样点密度 采样点密度按: —— 客土采样按每300m3取样1次,不足300m3的按300m3计; —— 原土采样按每500m3取样1次,不足500m3按500m3计; —— 每次随机取样5处,每处200g,经混合组成一组试样; —— 客土每300m3为一个检测批次,原土每500m3为一个检测批次。 8.3.4 采样深度 —— 花坛、花境、草坪、保护地采样深度为:0cm~30cm; —— 乔、灌木采样深度为:0cm~30cm和30cm~60cm两层。 8.3.5 采样步骤 —— 按照检验批采样,并实行见证取样。 —— 准备标签两张,内容包括地点、日期、深度、类别,一张贴在袋外,另一张放入采样袋内;除去表面浮土,垂直向下按要求分层取样。 8.4 分析测定 土壤检测分析主要包括土壤溶液酸碱度测定、土壤含盐量测定、土壤有机质测定方法、土壤容重测定、土壤养分测定、土壤质地测定等内容。具体应符合表10的规定。
表10 检测分析方法 序号 项目 测定方法 方法来源 1 感官 见附录A 2 有效土层厚度 米尺测定(读数精确到1.0 cm) 3 pH值 电位法(水浸提) LY/T 1239-1999 4 全盐量 质量法/电导率法(土水质量比1:5) LY/T 1251-1999 5 密度 环刀法 LY/T 1215-1999 6 有机质 重铬酸钾氧化-外加热法 LY/T 1237-1999 7 非毛管孔隙度 环刀法 LY/T 1215-1999 8 水解性氮 碱解-扩散法 LY/T 1229-1999 9 有效磷 钼锑抗比色法 LY/T 1233-1999 10 速效钾 火焰光度法 LY/T 1236-1999 11 阳离子交换量 乙酸铵交换法(酸性和中性土壤) 氯化铵-乙酸铵交换法(石灰性土壤) LY/T 1243-1999 12 质地 密度计法 LY/T1225-1999 13 石砾含量 筛分法 见附录A 14 总镉 KI-MIBK萃取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0 15 总汞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6 16 总铅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1 17 总铬 KI-MIBK萃取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40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7 18 总砷 原子荧光法 GB/T 22105.2 19 总镍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9 20 总锌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8 21 总铜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7138 9 质量验收 园林种植土的质量验收应包含土壤质地感官质量和理化性状检测质量。 9.1 感官质量 9.1.1 采用观察检查土壤应具备常规土色外观,有一定疏松度,无明显结块,无明显石块、建筑或生活垃圾等杂物,无明显染色或异味等。 9.1.2 采用指测法对土壤质地进行测定。 9.2 检测质量 9.2.1 查验出具报告检测机构的相关资质等资料。 9.2.2 核查种植土理化性状分析检测报告。 9.3 验收结论 质量合格可用于园林种植土工程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已使用的,应清运出施工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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