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发改委立项用途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甲级资质,专业:农业_轻工_机械_建材_建筑_电子_纺织_化工_医药
老木一支笔 可行性研究分析/申请报告着名品牌
首 页 | 机构介绍 | 专家团队 | 政策研究 | 工程咨询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项目申请报告 | 项目评估报告 | 商业计划书 | 行业研究 | 业 绩
农业| 林业| 轻工| 食品| 机械 | 能源 | 化工 | 医药 | 电子 | 纺织 | 汽车 | 钢铁 | 冶金 | 建筑 | 建材 | 市政 |环境 |旅游 |物流 |服务
16年来,为何全国30多个省市区上千家企业,委托我们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因为我们:有实力,品牌硬,讲信誉!因为我们:创建的历史长,全国的分部多,做过的案例多!
因为我们:资质高,专业多,业务广!因为我们:权威性高!通过率高!成功率高!更超值划算!
老木一支笔,顶级甲级资质工程咨询单位!具有发改委颁布的甲级工程咨询资质证书.
专业:农业,轻工,食品,机械,建筑,建材,医药,化工,冶金,旅游,电子,纺织,能源,市政,人防,节能,综合等.
已累计完成全国30多个省市区上千家企业项目,协助企业成功获得征地立项,政策扶持,财政资金,融资合作.
我们已经完成的可行性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涉及行业如下:
房地产开发:住宅-写字楼-商业地产-工业地产-产业园区 旅游开发:度假村-生态旅游-酒店-娱乐休闲-观光
工业制造:轻工-冶金-钢铁-机械-设备-电子-服装-纺织-建材-汽车 食品饮料:食品-酒类-保健品-果蔬饮料
农业产业化:种植-种子-饲料-蔬菜-食用菌-农机-粮油-经济林-花卉-苗木-果品-畜牧加工-饲养-水产-养殖
化工医药:橡胶-塑料-轮胎-石化-润滑油-化肥农药-生物工程-医药-中草药-新药制药-保健-医疗器械-医院
能源开发:煤炭-电力-水电-火电-风电-太阳能-沼气-生物柴油-电池 基础设施:市政-园林-交通-水务-环保
科技&专利:IT技术-网络产品-高科技术-专利实施 贸易&服务:商业-外贸-教育-学校-金融-文化-体育-传媒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产业政策
产业政策 --

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老木一支笔 浏览量:1950 关键词:工程项目招投标 进入:http://www.baogao365.com
立足山东,联动安徽、山西、青海、新疆,服务全国!
已累计为全国30多个省市区,上千家企业及投资创业者,
协助成功获得了立项、征地、上市、资金、投资、融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
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国办发〔2018〕104 号)部署和全国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消除招
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维
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
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铁路局、民航局
决定在全国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为有力
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
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
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平等对待外商投资
企业、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上来,通过深入开展工程项目招
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消除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
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促
进招标人依法履行招标采购主体责任,依法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和
评标专家行为,督促各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
2
责,切实有效解决招投标活动中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各地区、各部门现行涉及工程项
目招投标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其他政策文件,以及没有体现到制度文件中的实践做法;2018
年6 月1 日至2019 年11 月20 日期间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
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 号)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
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 号)依法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二)整治内容
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
清理、排查、纠正在招投标法规政策文件、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以及招投标实践操
作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重点针
对以下问题:
1.违法设置的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的规
定,以及虽然没有直接限制、排斥,但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
斥效果的规定。
2.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
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
3.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
3
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
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
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
4.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
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
5.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
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
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
6.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
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
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
条件。
7.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
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8.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
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
9.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定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审查等事前审
批或者审核环节。
10.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
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
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
11.在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不接受
经授权委托的投标人代表到场。
4
12.评标专家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打分畸高或畸低,且无法
说明正当理由。
13.明示或暗示评标专家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评
标标准、实施不客观公正评价。
14.采用抽签、摇号等方式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
15.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或
者不按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
16.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
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
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
17.不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必须招标的基础设
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违法干涉社会投资的房屋建筑等
工程建设单位发包自主权。
18.其他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请各地区、各部门突出工作重点,围绕上述问题组织开展专
项整治。对不属于本次专项整治重点的其他招投标违法违规行
为,依法依规开展日常监管执法。
三、整治方式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重在抓落实、查问题、出成效,主要采取
法规文件清理、随机抽查、重点核查等整治方式。
(一)法规文件清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本部门制定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进行全面自查;各地对本地区
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
5
他政策文件进行全面自查。对违反竞争中性原则、限制或者排斥
不同所有制企业招投标、妨碍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现代市场体
系的制度规定,根据权限修订、废止,或者提请本级人大、政府
修订或废止。在此基础上,按照《关于建立清理和规范招标投标
有关规定长效机制的意见》(发改法规﹝2015﹞787 号)要求,
对经清理后保留的招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行目录管理并向
社会公布。
(二)随机抽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监管职责分工,组织
对整治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开展事中事后随机抽查,抽查项目数
量由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整治范围内招标项目总数的20%。鼓励各地区、各部门依托各级
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行业招投标管理平台
等,运用大数据分析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整治范围内招标项
目进行全面筛查,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动态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并
纠正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招投标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区、
各部门应当对随机抽查记录建立台账,存档备查。
(三)重点核查。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畅通招投标投诉举
报渠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对涉及
本次整治内容的投诉举报进行重点核查。同时,针对本次专项整
治开展线索征集,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招投标工作牵头
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网站,各级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应当在显著位置公布专项整治线索征集电子邮箱
6
等渠道,并建立线索转交转办以及对下级单位督办机制。对于征
集到的明确可查的线索,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组织力量进行重
点核查。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围绕本次专项整治目标,结合本地区、
本行业实际,运用科学方法,创新整治方式,提升整治实效。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展,12 月15 日之前结
束,主要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如下。
(一)动员部署。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平等对待外商投资企业
的决策部署。各省级招投标工作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
际制定印发具体实施方案,对省市县三级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
部署,9 月20 日前将实施方案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指
定1 名处级干部作为联络员,8 月31 日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法规司。
(二)过程推进。10 月31 日前,国务院有关部门完成本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各省级招投标工
作牵头部门汇总本地区法规文件清理情况,报送国家发展改革
委,并于2019 年年底前完成法规文件修订和废止工作。同时,
各省级招投标工作牵头部门对省本级开展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
的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10 月31 日前一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地报送的实施方
案和阶段性工作进展,对工作部署不力、社会反映强烈、整治效
7
果不明显,特别是不按期报送材料或者报送“零报告”的地区进
行重点督导;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通报地方政府严肃
问责。
(三)总结报告。各省级招投标工作牵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对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报告
(包括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主要做法、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
理情况、建立的长效机制、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下一步工作
打算以及对国家层面的意见建议等),连同省市县三级开展随机
抽查和重点核查的情况,于12 月15 日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地报告基础上汇总形
成总报告,呈报国务院。
各地区铁路、民航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阶段性进展报告
和总结报告由各地区铁路监管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按上述时间
节点和要求直接报送国家铁路局、国家民航局。国家铁路局、国
家民航局汇总后转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全国深
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
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周密抓好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
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铁路局、民航局,按照
职责分工,指导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专项整治任务。各地招
投标工作牵头部门是本地区专项整治的统筹部门,要加强组织协
8
调,形成部门合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治任务。各地招投标行
政监督部门是本地区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行业监
管职责,将整治任务落实到位。各级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协助
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依法纠正查处。各地区、各部门对随机抽查、重点核
查过程中发现的限制、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招投标的违法违规行
为,要依法予以处理。对尚未截止投标的项目,招标公告、投标
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设置限制、排
斥不同所有制投标人内容的,责令及时改正,取消不合理的条件
限制;对已截止投标但尚未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视违法情节
严重程度责令改正;对已经完成招标的项目,也应严肃指出违法
情形,责令承诺不再发生相关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严重的,依法
实施行政处罚,记入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信用记录,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公开。对地方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招投标活动
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对地方各级招投标行政
监督部门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进行严肃问责。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
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充分彰显党中央、国务院持续优化营商环
境、推动各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发展的坚定决心,进一步增强企业
发展信心,稳定市场预期,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要大力开展行业警示教育,通过多种渠道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
案例,增强相关市场主体对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识,
9
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四)建立长效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
体系是一项长期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
基础上,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坚决防
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同时,注重广泛听取招投标市场主体、行
业协会等方面意见建议,加快建立健全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平等
参与市场竞争、支持不同所有制企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巩固
专项整治成果。
我们的承诺:
16年品牌,更保证信誉;
顶级才智,更专业规范;
专家对话,更直接及时;
相比价格,更超值划算;
上千案例,更贴近实用!
[首 页] [返回] [留言板] [打印]
最新公告
· 中央空调研发制造基地项目可行.
· 防坠落安全绳带建设项目可行性.
· 新型保护装饰膜纳米水基釉生产.
· 粮库高大平房仓工程项目可行性.
· 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生产线技改.
· 昆虫生态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关于我们
老木一支笔,顶级甲级工程咨询资质单位!具有发改委颁布的甲级工程咨询资质证书,专业:农业,轻工,食品,机械,建筑,建材,医药,化工,冶金,旅游,电子,纺织,能源,节能,市政,人防,综合经济等,资质高,专业多,通过率高!
独家优势
可信可靠:16年品牌不变,更保证信誉
一流专家:顶级才智锤炼,更专业规范
业务拓展:一站式全服务,更全面广泛
服务到位:专家在线对话,更直接及时
收费合理:相比价格合理,更超值划算
成功率高:上千案例积累,更贴近实用
可行性研究报告
· 可行性研究报告
· 可行性报告
· 可行性分析报告
· 可研报告
· 可行性论证报告
· 项目可行性报告
项目建议书
· 项目建议书
· 工程项目建议书
· 投资项目建议书
· 房地产项目建议书
· 农业项目建议书
· 医院项目建议书
项目申请报告
· 项目申请报告
· 发改委立项报告
· 用地申请报告
· 立项申请报告
· 项目申请书
· 立项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
· 资金申请报告
· 财政资金申请报告
· 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 融资报告
· 企业融资计划
商业计划书
· 商业计划书
· 融资计划书
· 投资计划书
· 项目计划书
· 创业计划书
风险评估报告
· 投资价值分析报告
· 投资风险评估报告
· 项目数据分析报告
· 投融资综合分析报告
· 项目稳定回报论证报告
项目评估报告
· 项目评估报告
· 投资分析报告
· 项目论证报告
· 项目分析报告
· 项目投资报告
环境评价报告
· 环境评价报告
· 环评报告书
· 环评报告表
节能评估报告
· 节能评估报告
· 节能评估报告表
· 节能评估报告书
新闻中心 | 专家专栏 | 行业专栏 | 资讯专栏 | 投资政策 | 产业政策 | 各地政策 | 山东政策 | 技术标准 | 销售中心 | 联系我们 | 收费问答 | 在线留言
版权所有:济南麦肯锦鸿管理咨询中心 · 国内着名品牌,16年诚信不变,专业品质锤炼,值得信赖托付!
总部接待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三箭吉祥苑C座1-1104 网址:http://www.laomu8.com
山东总部:0531-88931929 15069190968 邮箱:laomu8@163.com QQ:353351933
旗下:可行性研究报告 商业计划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范文 可行性研究报告范文
Copyright@2006-2021 laomu8.com. 鲁ICP备09069317号-1 鲁公网安备37010202000599号
本站关键词:可行性报告,可研,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商业计划书